滴滴案亲历者:有企业家被滴滴司机打死

9月5日,由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组成的检查组进驻滴滴。此前8月24日,浙江乐清发生滴滴顺风车女乘客遇害事件。

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,媒体虽屡有报道滴滴司机伤害乘客,但裁判文书网检索,却少有受害者起诉滴滴,并要求平台承担责任。

但与此同时,以“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”和其母公司“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”为当事人检索发现,企业所涉纠纷遍及交通运输、价格争议、企业和司机劳动关系等多方面。

几乎在浙江乐清案引发关注的同时,《电子商务法》四审,网络平台是否承担保障消费者安全的义务也成为焦点。

乐清事件将走向怎样的结果?事件到底暴露了哪些问题?滴滴此前涉及的案件,又是怎样的结局?

日前,记者回访了多起涉及滴滴案的当事人、律师。这些案件时间跨度超过两年,地点分布于北京、湖北武汉、河南郑州、江西赣州等直辖市、省会城市及地级市。案由涉及乘客死亡、乘客受伤、乘客起诉加价等。

2016年8月9日,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,一名醉酒乘客与滴滴快车司机发生口角,之后在争执、打斗中死亡。

案发次年,北京二中院一审判决,司机张国利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。公诉期间,受害者家属对司机张国利和滴滴提出附带民事诉讼,而后又申请撤诉。

关于该案审理细节,据《北京晚报》报道,庭审中,滴滴公司答辩称,司机和乘客的打斗是在结束订单之后,是司机的个人行为,而且双方的打斗是在车辆之外的道路上,此时客运服务合同已履行完毕,滴滴公司没有侵权行为,“如果侵权人张某某没有能力赔偿,滴滴公司可以从人道主义立场对原告进行补偿,但不赔偿。”

日前,该案原告代理律师接受了封面新闻记者专访。

封面新闻:看您的资料,平时处理公司纠纷较多,是怎么接触到这起案件的?

王涛(应被访者要求化名):当时家属找的我,因为被打死的是一个小企业家。

封面新闻:接触后,据您判断,诉讼有难度吗?

王涛:没什么难度,滴滴应该赔钱,因为它是平台,属于运输合同的供应者,有义务保证乘客安全,这是基本义务,或者说主要义务。

封面新闻:当时被害人家属的诉求是什么?

王涛:具体我记不太清楚了,赔偿,连带,就是说司机要赔偿,滴滴承担连带责任。

封面新闻:滴滴是如何处理这起案件的?

王涛:推责任。

封面新闻:当时开过庭吗?开了几次?

王涛:开过一次,公开开庭,滴滴否定一切责任,具体我记不清楚了,就是说没责任,但他们没提出否定的依据。

封面新闻:最后家属撤诉的原因是?

王涛:我记得在法庭上,滴滴承诺和解。法官也主持过几次和解,应该有两三次。后来法官主持调解,家属沟通了,我就没参与了。

封面新闻:如果不撤诉的话,您认为法院会支持家属的诉求吗?

王涛:会支持,但是具体的金额要由法院来定。

封面新闻:您觉得这个案件会影响到乐清案吗?

王涛:会,我的被害人是被滴滴司机打死的。但我当时“压制”了家属,(让他们)不要去“炒作”。现在看来,我当时的做法是错的。如果这个事曝光,那滴滴就应该整改,打死人了还不整改?那就不会这么“傲娇”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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